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山西省医院疼痛科基本标准(试行)
一、床位
二级医院要求5张以上,三级医院10张以上。
二、科目设置及医疗用房
治疗室:15-20平方米,内设治疗台、药品橱、急救车、无菌物品存放橱、治疗车、多功能监护仪、麻醉机(带呼吸器)、吸引器、空气动态消毒机。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1、急救设备:供氧设备、麻醉机、简单呼吸器、各种型号的喉镜及气管内导管,氧气面罩;
2、监测设备:多功能生命监护仪;
3、治疗器具与设备:经皮神经肌电刺激仪、经皮热电刺
激仪、超短波治疗仪、离子透入治疗仪、神灯、镇痛注射包、硬膜外腔置管包;
4、牵引及固定设备:床头牵引器、颈围、腰围。
(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神经射频治疗系统、激光治疗系统、臭氧治疗系统以及其他疼痛治疗设备。
四、人员
(一)人员资质:
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或康复医学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并具有临床疼痛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二)人员组成:
人员配备应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
1、门诊人员:医师1-2人,专职护士1人;
2、按病床与门诊工作量配备护理工作人员,医师与病床比为1:4,护士与病床比为1:3。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中华医学会制订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疼痛学分册)》、《临床诊疗指南(疼痛学分册)》等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摘:二级医院疼痛科应至少开展以下诊疗服务:疼痛综合评估、慢性疼痛药物治疗、深部炎症治疗、体外冲击波治疗、周围神经阻滞及痛点注射、关节腔注射、选择性神经阻滞、激痛点技术、银质针导热技术、臭氧疼痛治疗技术(局部注射、自体血回输技术)、射频疼痛治疗技术(神经松解术、周围神经毁损术)等。